案例解读五: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在分割财产时吃亏吗?
发布时间:2015-11-11 10:16:29作者:来源:点击:
案例:
我和丈夫于1998年3月结婚。因为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婚前彼此不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常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吵得不可开交。这种日子两个人早都过得累了,都想离婚,可是又都怕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在分割财产时吃亏,所以就都忍着不吭声,都希望“散伙”的话先从对方嘴里说出来。请问,我们的担心有道理吗?
刘女士
说法:
解答:曾经在茶馆里听到两个人对话,是一个告诫另一个:“离婚的话可千万别从你嘴里先说出来呀,否则的话分家产的时候法院就会偏向他了。”当时听了就觉得挺好笑的,也没当回事。如今看了刘女士的来信,才知道这个问题还真是个“问题”。其实,刘女士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离婚自由主要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当事人双方都有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不论离婚要求由哪一方提出,人民法院都会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对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作了原则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然,人民法院在为离异夫妻分割共有财产时,会把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过错和责任大小作为一个因素考虑,但这与谁先提出离婚的问题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