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4 17:26:03作者:来源:点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省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我市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三)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指导各级妇联组织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四川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组织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八)负责机关和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
(九)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妇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和妇女发展(权益保障)部,挂牌广安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市家庭教育指导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45.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5.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25万元,专项支出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妇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妇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妇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两纲指标达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三八节、六一节、执委会等大型活动,最美家庭、巾帼脱贫工作、巾帼建功活动,春蕾助学、两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家庭教育、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机关退休人员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为公务接待费。
(一)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执行公务督查、巡视检查以及省内外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餐费等方面开支。
(三)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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