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案例:“一定要让她健康快乐的成长”
发布时间:2015-11-11 11:00:25作者:来源:点击:
2011年6月,市妇联收到一封南充川中监狱服刑人员陈某的来信:“因自己年幼无知,加之亲生父亲早逝,无人管教,染上了赌博,4年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入狱16年。入狱前育有一女儿,在女儿蓉蓉1岁多时,妻子弃女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女儿由体弱多病又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母亲照顾……我母亲和女儿,是我唯一的希望,唯一的寄托,目前她们居住在岳池县同兴镇老家,无依无靠,生活状况令人堪忧,想到她们所面临的种种困难,我却无能为力,特别是年幼可怜的女儿……希望你们能给予我母亲和女儿一些帮助,我将感激不尽!”。经调查了解证实陈某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对此,市妇联经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了袁某的低保和蓉蓉的“五保”问题,现在祖孙俩每月能得到210元救济补助,减轻了生活负担;当地政府联系了一处居民房,作为祖孙俩的栖身之所,极大地改善了居住环境。同时,市妇联、市妇女儿童发展与权益保护协会、“求是”杂志社的黄文川博士等一行人深入到蓉蓉家,为她们送去了5000元的资助金,以及牛奶、糖、食用油、书、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2012年初,市妇联又收到了陈某的来信,信中处处洋溢着欣慰和感激之情,陈某表示以后将放心改造,争取再次减刑,早日回归社会。